古人說「鹹魚白菜,各有所愛」。先別管鹹魚了,你聽過「足妓」(Foot Hooker)嗎?
美國紐約大學19歲女學生奧莉維亞(Olivia),一年前看到這個廣告「誠徵美足女子(18至30歲)」,加入了「足部妓女」行列,兼差周薪可達800美元(約台幣2.3萬元)。雖然稱為「妓」,但工作時身上穿著衣服,只需裸露雙腳。
奧莉維亞回憶她首次面試時身穿背心、長褲和矮跟高跟鞋,到了一間spa中心。她因為是「高弓足」、腳掌較細小而被負責人選中,之後就安排她接待一名從事金融業的男子。男人用牙齒咬掉她的高跟鞋,雙手還搓揉著她的小腿,一下子就把她的腳掌放進口中,逐隻腿趾吮吸舔個夠。「一開始感覺有點怪。我以為他只會親吻我的腳,沒想到他竟把整隻腳放入口中」。男子一直穿著衣服,直到自己「完事」,興奮過後還非常感謝她。每10分鐘的收費是20美元(約台幣580元),但40分鐘「服務」後,她連小費一共收了200美元(約台幣5800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