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動百分百~全新網站平台,如果您需要張貼任何文章與連結,或是任何網站友情連結,歡迎進入“關於我們”了解實際內容。

網路販賣隱形眼鏡 強調觸法

瀏覽:481      發佈時間:2013-03-26 09:34:55 Share |

 

網路販售隱形眼鏡保險套,注意觸法!衛生署食藥局醫粧組科長林欣慧展示,去年11月通行可郵購販售第1級醫療器材,蘊含棉花棒、OK繃、正常施護用口罩等;可見保險套、血糖機、不顧式隱形眼鏡等為風險較高的第2、3等級施診器材 高雄瑜珈,大家若違法售賣,依法可處3至15萬元。

依《藥事法》條例,售賣隱形眼鏡者,何必有藥商執照,售賣相關商品也要求就醫器材俞允證。當年規範雖然是藥商也不能在網路上販賣就醫器材,但衛生署去年11月當時,通達郵選購賣通路販賣低風險的第1等級就醫器材,並專訪「藥商得於郵選購賣通路售賣之就醫器材及盡可能行登記事項」。

林欣慧表現,去年11月衛生署宣告可售賣第1級看護器材,包含OK繃、紗布、棉花棒、普通診斷用口罩(外科手術口罩除外)、護具、束腹帶、機械式助行器、機械式輪椅等,而保險套、血糖機、體脂計、拋棄式隱形眼鏡等風險性較高的第2、3等級施診器材,並未在無阻之列。

「近期大批不肖業者,取道臉書部落格販售隱形眼鏡。」林欣慧留神,不拘用網拍、臉書或部落格等任何形式的網路售賣,都違反藥事法規定,一旦查獲可依法處3至15萬元罰緩,建議居民、業者勿以身試法。

衛生署又次昭示,隱形眼鏡屬第2看護器材,不可轉道郵購售賣。

 

熱門標籤:老酒大樓隔熱紙傢俱整形外科天麻滅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