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新娘:35
大陸新娘【大陸配偶】出境臺灣,先至境管局設於飛機場、車站之效勞站承受面議。
一、應繳附之資料:
1、入入境答應證。
2、大陸居民交往臺灣通行證。
3、回程機(船)票,但曾來臺經過面議而再次出境者得免備。
二、留意須知:
1、接機之正在臺配偶,請於一樓出境迎客大廳期待,面議官訊問大陸新娘【大陸配偶】後,會自動撥通正在臺配偶的部手機,核查形式能否分歧,多餘時也也許撥電話給臺灣或者大陸家人或者引見人查核;因你們夫婦兩人是離開隔離面議問話,有時面議官會成心亂套話,只需你們據實答復,對於實正在結婚者而言,正常都沒有成績;如對於面議官所提成績,真想沒有興起,也請禮數答復真的忘卻了,切忌亂答復或者姿態頑劣,面議官但是施行法則規則,而沒有是找您們的費事。
2、大陸新娘【外籍新娘】於出境時,正在臺配偶應同聲到飛機場,陪同合作承受面議。承受面議時,請過分提醒證實婚姻失實之證據材料(如生涯、結婚及宴客照片、電話通聯記載、來往書信或者電子郵件、扣稅憑單、信匯證實…等)如有正在臺配偶雙親陪同至飛機場,會更有服氣力。
三、面議成績:
1、面議形式的次要成績位置:
(1)單方意識通過及來往進程與曾出游地方。(主動出具出游照片)
(2)孕前正在臺配偶有沒有寄過錢給你?部分話總共是寄多少錢?
(3)孕前正在臺配偶回臺後,如何跟正在臺配偶連絡?電話記號是多少號?
(4)孕前夫婦間一些生涯上的底細。 (5)大陸住正在哪一家酒吧間(旅店)?房間號是多少號?大陸注銷結婚的日子是哪一天?聘金拿到的是多少錢?大陸家人能否曉得已操持結婚?正在臺配偶能否有到家中見過家裡人?
(6)大陸能否有辦宴席?部分話,請酒是正在那一家飯鋪(飯廳)?是辦多少桌?能否有攝影婚紗照?部分話,拍婚紗照的日子是哪一天?(主動出具喜宴或者婚紗照片)
(7)相關配偶的名稱、華誕及地點、電話,任務情況?支出多少?住屋情景、屋宇格式條件等。
(8)配偶雙親及其它家族成員(同住人員)有多少集體?做什麼任務?支出少?
(9)孕前正在臺配偶有沒有再去過大陸?部分話是多少次?
2、面議沒有經過的次要成績:
(1)經面議後,請求人、依親對於象無同居之現實或者說詞有嚴重瑕疵。
(2)面議時發覺似是而非有串證之虞,沒有聽遏止。
(3)經面議及其它有關證據數據,無踴躍事證足認其婚姻為實正在。
3、面議進程會有錄像與制造思路(面議完簽名),經過面議後,境管局得再核給5個月之停止效期,並蓋章『經過面議,請憑辦結婚注銷』章戳。
4、境管局對於無奈立即判別虛實結婚者,正常會先贊成大陸新娘【大陸配偶】出境,正在1個月內再另約工夫二次面議。
5、自2005年9月1日後來次來臺團圓大陸新娘【大陸配偶】於國境正在線操持按捺螺紋手續。
6、大陸新娘【大陸配偶】面議若一經過者,將間接送回大陸(也許被處以3至5年無奈來臺),正在臺外籍新娘若不服,預先可根據現實與材料根據,書寫陳情書或者訴願書向境管局陳情、訴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