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仲介業者強調男士登記面談後即可訂婚、結婚,甚至圓房,此種作業方式完全違反越南法令且毫無保障可言,其實越南女性是非常保守傳統的,會答應此種方式完婚者,其本身是非常可議的,甚至有些不肖業者,串通特種行業女子進行騙財,因在第一次見面即訂婚、結婚就必須給予聘金及金飾,這類女子並不在乎您在越南這十幾天與您同房,且當您回台後亦會想盡各種方法向您索取金錢,許多人花七、八十萬台幣而新娘仍無法回台灣的例子也是這樣造成的。而且越南政府規定結婚申請後四十五至六十天後才能簽結婚證書,在未簽字前都不算是合法夫妻,當您發現被騙時,您與您的介紹人於越南是毫無立場申訴,且大部份的介紹人均屬個人跑單,故無能力賠償或退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