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年滿15歲,外出工作的本國籍勞工就享有《就業保險法》的保障,往常年滿60歲就不能加保,但今年5月1日曾經修法,就是保障年紀延長到65歲,連外籍新娘也納入保障距離。
在日商公司承受業務的清高珠美,6、7年前從日本嫁到台灣,跟隨丈夫來到異鄉生活,她說 系統櫃,以來在台灣工作的外籍新娘不能享有台灣本地的就業保障,日前她懷孕生子時,也無法申請育嬰津貼等福利;然而,就業保險法今年塗改後,外籍新娘總歸可納入保障範圍。
清高珠美表現:「可能萬一有一天我失業了,我也允許領一些失業給付的稍許,我力持很好。」勞保局承保處說明:「保障外配領取失業給付的權利,或者是育嬰留職停薪等,更其說失業了,你報名健保此外眷屬報名健保的稍許,這個也允許由《就業保險法》這個稍許來補助。」
同時修法後,對本國籍勞工朋友現在只到60歲的保障年紀也延長到65歲,全台灣至少有萬人受惠,更加多的異國聯姻也備受就業保障 回頭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