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新娘:1
來台3年的阿珍即將返回越南,把對孩子的留戀和對丈夫家的不解留在了臺灣。當年通過婚姻仲介嫁來臺灣,幸福的日子很短暫。懷孕生子後,腿有殘疾的先生情衰愛弛,偶爾還動手打他的外籍新娘。夫家以各種方法逼她離婚,可是她婚後一直守著孩子、守著小攤子,除了市場及幾個同是嫁到臺灣的越南朋友,她什麼也不知道。
孤立無緣的阿珍被迫簽下離婚同意書,被趕出家門時,身上只有兩套衣物。阿珍在其他越南新娘的介紹下找上“伊甸”婚姻家庭諮詢服務社,由社工陪同家訪,要求對方把檔給齊,協助阿珍回越南,對方兩手一攤“已經離婚了,這女人與我沒有關係”。爭取到最後,總算得來一張機票。可是阿珍臨上飛機前想到孩子,又留下來了,她哭著說:“我要孩子,否則就瘋了。”社工要求男方讓阿珍回越南前見一眼孩子,夫家回答“沒有必要”。
不過,不是所有異國婚姻都以女人的眼淚收場。王家道兩年前就以35萬元的代價(仲介就拿了32萬)娶進越南姑娘氏仙,他問她在不在意他的殘疾,氏仙說:“你選我,我就選你。”兩人相差19歲,爭吵是有,代溝免不了,但王家道認為“包容”是婚姻裏最重要的一點。兩人現在已經有一個小寶寶,外籍新娘氏仙目前最希望的是語文協助,讓她能看懂中文,考駕照,好開車載老公出門。
“伊甸”婚姻家庭服務社表示,臺灣外籍新娘約10萬多人,其中越籍占6、7萬人。2002年1月至6月,每月平均有1000位越南姑娘嫁來臺灣,這當中有不少是嫁給殘疾人。“伊甸”認為,這些人不僅是臺灣的媳婦,也是未來臺灣孩子的媽媽。她們的需求,社會應該給予關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