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年前我剛來台灣時,身分是看護工,後頭變成外籍新娘,而家人家叫我「頭家娘」,我的另一個身分是舞蹈老師。我大半輩子離鄉背井,從沒想到會在台灣找到後半輩子的幸福。我爸爸是老師,讓所有人兄弟姊妹從小學傳統舞蹈,我15歲就變為合格的舞蹈老師,在中、小學教小朋友跳舞。19歲時和一見鍾情的男友婚姻,20歲當媽媽,但婚姻才1年多,孩子還不容易叫爸爸,老公就跟別的女人跑了,我像是從天堂被打落地獄,把孩子丟給父母,一個人移動大陸這個傷心地,到新加坡打工、投靠朋友。兩年後我打聽到老公在馬來西亞,跑去找他,希望他念在女兒份上回家團圓,但他不願意,為了勸他回頭,我在大陸苦守了3年,才辦理離婚。
2001年我申請到台灣當看護工,在屏東縣陪伴生病老人。似乎因我個性外向,和鄰居打成一片,也不避諱談痴情的傻事。有一天,一個很聊得來的鄰居大哥半開玩笑對我說:「你老公被別的女人拐走,我老婆也跟別的男人跑了,既然同病相憐,乾脆湊成一對好了。」我想想也對,就嫁給他了。
我老公家有1公頃多田地,在鄉下廣場,我們對外籍新娘多少有點偏見,為了讓公婆放心,剛結婚前兩年,我除了下田,從來不一個人出門,打工的農婦成了我最當緊的朋友,所有人一起摘菜、揀豆、採玉米,她們常說我命好,從工人變成頭家娘。我在台灣的婚姻雖然平實,卻撫平以前的傷痛,我和老公的兩個小孩就像朋友相等,公婆和老公再疼我,不催我生孩子;我和住大陸的女兒像姊妹相等,天天轉道電話彼此關心,但我心裡照舊有一點遺憾。
結婚第三年,公婆可以讓我報名村裡的媽媽教室,多知道些朋友,沒多久每個人覺察到我的舞跳得不錯,村長警戒公婆讓我在鄉裡的活動表演,沒想到一舞成名,公公主持很有面子,他開心地說:「沒想到我家這個外籍新娘這麼受歡迎。」後首常有縣內社團或學校找我教小朋友跳舞,只但目前田裡的事情多數,清晨五時就得下田摘豆子,只好盡量推掉教學的邀請,然而我一點都不主持辛苦,因為習慣就好,目前的我很幸福呢!